今年是全市街道、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之年,各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推进之中。而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为防止重要的换届选举中出现将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的罪犯列为选民,或未将已恢复政治权利的人员新增为选民的情况,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市检察院的部署,迅速行动,联合市城区万秀检察院、长洲检察院组成联合督察组,结合平安建设,聚焦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执行监督,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核查被剥夺政治权利服刑人员的专项检察监督工作,经排查统计,清理出城区检察院近年来需要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罪犯共50余人。
本次专项监督过程中,城区联合督察组要求各派出所将辖区内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进行逐人排查和统计,全面核查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列管、解管工作是否到位规范。检察官们通过详细检查各派出所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档案,了解公安机关是否规范管理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核查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是否全部列管,执行期限是否正确、档案书面材料是否完整、管理是否到位,在剥权期满是否进行书面宣告等,并制作了《巡回检察剥夺政治权利服刑人员档案记录表》,对走访派出所了解到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等进行详细记录。同时还加强与辖区司法所的沟通联系,核查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和已解除社区矫正罪犯是否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未执行情况,请司法所将已解除社区矫正仍需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的档案移送公安机关。经检查,发现部分派出所存在剥夺政治权利罪档案管理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期满后,未及时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督察组建议公安机关要加强剥权罪犯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做好走访记录; 选举前应当及时向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函告本辖区内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情况,通过摸清底数、强化管理、形成信息互通的良好机制等措施把被剥夺政治权利服刑人员这部分人切实“管起来”。
通过开展核查被剥夺政治权利服刑人员的专项检察监督工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全市的街道、乡镇村‘两委’基层换届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基层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