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曾某受贿一案,在2016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公诉庭”。
据悉,此次全区“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共有35个参评公诉庭,通过对审查报告、讯问提纲、举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起诉书、法院判决等书面材料进行多次评议,最终确定13个公诉庭为2016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该院成为梧州市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该院参评的曾某受贿一案,办案人员无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参加庭审活动阶段,都做到细致严谨,认真阅读每一份材料,审查分析每一项证据。同时还积极做被告人的思想工作,让被告人能自愿认罪伏法,达到最好的惩治与教育的效果。
荣获殊荣,该院梁琪检察长在表扬的同时仍告诫干警,“作为一名公诉人,要不忘初心,真正担负起秉公执法,打击犯罪的使命,切实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同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提高出庭支持公诉水平,使公诉工作能更进一步。”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 荣获全区“优秀公诉庭”表彰
2017-02-23 16:50: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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