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拒绝毒品诱惑 构筑禁毒防线
2019-08-16 14:07: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毒品犯罪严重侵害人类身心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极易诱发其他犯罪活动,危害公共安全。近年来,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毒
毒品犯罪严重侵害人类身心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极易诱发其他犯罪活动,危害公共安全。
近年来,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采取措施,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各类涉毒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花季少女因一时贪念 运输毒品获刑十五年
2016年11月,19岁的花季女孩黎某婷为获取高额报酬,受人请托,携带毒品从岑溪市租乘小汽车,来到龙圩区某加油站交给接头人,刚下车就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搜查,公安人员从黎某婷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搜出一包毒品,净重79.07克。龙圩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批捕决定。最终,黎某婷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前科累累不思悔改 非法持毒获刑十年八个月
2018年4月,公安人员将曾有多次犯罪前科,并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罗某雨抓获,从其所驾驶的车辆中搜出毒品九包,共计净重104.97克。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罗某雨作出批捕决定。最终,罗某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检察官提醒:
广大青年朋友,吸毒害人害己,一旦沾染,戒除十分困难,请珍惜青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惩戒犯罪分子,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禁毒工作
提前介入侦查 引导侦查取证
随着近年来毒品犯罪类型多样化发展,毒品犯罪的重大性、隐蔽性、暴力性、集团性呈多发态势,毒品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及反侦查能力明显加强,如何查缉、取证,成为了公安机关侦破毒品案件的重中之重。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惩戒犯罪分子,该院始终坚持对重大毒品案件开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公安机关及时侦查取证。
坚持深挖线索 遏止滋生蔓延
毒品案件的蔓延发展主要体现在其链条式、跨区域的犯罪形态,打击毒品犯罪应采取联动打击、深挖犯罪、追逃追捕等拉网式打击手段。该院办案人员注重在日常案件中明察细节,对毒品的来源和去向认真研判,深挖犯罪线索。
坚持依法监督 严格规范办案
该院始终坚持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一方面帮助公安机关规范侦查行为,保障办案安全,另一方面也避免了犯罪分子因办案程序违法而逃避处罚,保障准确、有效打击涉毒犯罪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禁毒氛围
该院依托法治宣讲“七进”活动,到各乡镇巡回广泛开展禁毒宣传,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单、展示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宣传新型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毒品犯罪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等知识,让群众从思想上自觉抵制毒品,树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意识。
2019年以来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受法律咨询45人次,使禁毒文化教育在人民群众中普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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