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彤一行,到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就宪法宣誓开展情况及宪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韦以明,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凌云、徐远洲,梧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进源等领导陪同调研。
尹彤副主任委员一行视察了检务接待大厅、视频会议室及该院专门设置的宪法宣誓场所。
在视察过程中,尹彤副主任委员认真听取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琪就2016年1月1日以来该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及近年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该院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及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报告工作表示了肯定。
龙圩区检察院自2013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始终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的意识,认真按照龙圩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把组织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作为全面贯彻中央决策、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来抓,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在符合宪法宣誓范围的重要工作节点,适时组织向宪法宣誓活动,确保宪法权威,有效推动了检察工作开展。
为切实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该院按照宣誓场所庄重、严肃的原则,设置了专门的宣誓场所,在宣誓场所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宪法宣誓誓词牌,并布置了专用的宪法宣誓台和宪法宣誓专用书,同时要求宣誓人员必须穿着检察制服宣誓。为了加强宪法宣传,积极营造尊崇宪法、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该院还规定每年的12月4日宪法日当天,采取送法下乡、检务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进行宪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