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宣传周活动的“检察长接待日”,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老健华在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两名司法救助申请人。
其中一名申请人阮某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家属,其女儿是未成年人,在一起强奸案中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由于受害人案发前与被告人共住一间祖屋,案发后只能搬离另找住处,且被告人没有作任何赔偿,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被害人阮某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老健华副检察长高度重视该案,当天认真仔细接访了被害人阮某并细心倾听其诉求,详细询问其家庭生活现状和困难等,当场认真审查司法救助申请书、身份证明、生活困难证明等司法救助申请材料,要求第三检察部干警详细记录申请人的诉求和困难,统筹指导承办检察官开展好本次司法救助工作。
经详细审查,阮某女儿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龙圩区检察院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同时启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帮助其女儿走出心理阴霾。

近年来,为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群众信访工作,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龙圩区检察院每周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通过检察长与群众面对面直接交流,积极提升群众信任度和检察满意度,结合以案释法,有效化解群众心结,进一步畅通司法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群众所想所疑所盼,真正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到实处。

下一步,龙圩区检察院将继续全面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努力让广大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