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2020-09-01 18:11: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公开听证要求,依法贯彻“少捕慎诉”检察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近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对丘某涉嫌诈骗案拟作不起诉处理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龙圩区公安分局、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担任听证员。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琪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开始,梁琪检察长首先宣布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公开听证相关法律规定和会场纪律,介绍听证员基本情况、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该案拟作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全程现场听证。
随后,该案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事实、犯罪构成要件等进行详细说明,提出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的拟办意见,是因犯罪嫌疑人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且该案涉案金额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也现场对该案相关侦查情况作说明。
案情介绍
2017年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丘某与被害人黎某相识。2018年8月某一天,丘某向黎某提出要到梧州市,并将伪造的身份信息发送给黎某要求帮购买到梧州的车票,但因身份信息不符合,黎某无法帮丘某购买车票,丘某以自己买车票到梧州为由骗取黎某人民币1000元,同年8月期间,丘某多次以购买车票到梧州为由共骗取黎某人民币7200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在全面了解案情、听取被害人谅解意见和公安机关、律师代表等意见的基础上,听证员集中单独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进行综合评议。随后,听证员代表发表听证意见,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并对检察机关加强规范办案、对拟不起诉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给予肯定。
最后,犯罪嫌疑人丘某对其涉嫌诈骗犯罪行为深刻忏悔,诚恳悔罪,并感谢龙圩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形式,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给其洗心革面、回归社会的机会,表示今后将努力工作、认真生活,积极对社会多做贡献。
此次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既有力促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也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又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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