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常态化巡检以强化社矫执行监督
2016-05-16 10:10: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我院正式启动了对辖区内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巡回检察,对辖区四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近日,我院正式启动了对辖区内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巡回检察,对辖区四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及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情况,进行了巡检。此举标志着我院对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的工作重心由定期专项监督向常态化监督转移。
巡回检察,是在原核查摸底实现“四清”(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又犯罪情况清,脱管漏管和虚管情况清,刑罚变更执行违法情况清)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日常监督的重要举措。重点检察刑罚执行机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情况,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接收、考核、奖惩、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等执法环节的日常监督,促进社区矫正依法进行。
在此次巡回检察中,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们先后来到龙圩辖区的龙圩、新地、大坡、广平四镇,深入各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核查了社区矫正人员名册,检查了相关的社区矫正措施,并随机抽查了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与其进行了见面谈话。巡查中未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形。
相关热词搜索:常态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