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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2024-01-02 16:37:36   来源: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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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发布《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桂委〔2023〕659号) ,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荣获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立足检察能动履职
“五同心”守护民族团结进步之花

近年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打造“聚·检+”检察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工作品牌,采取“五同心”工作法,深入开展检察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依法维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加强相互交往交流交融贡献检察力量。该院分别先后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 “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 “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等称号。
政治思想引领,坚持走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路”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与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检察文化宣传等相融相促,创新打造检察服务民族团结进步“五同心”工作法,汇聚“四大检察”共同发力,取得良好成效。
突出党建引领,将检察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纳入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传承民俗文化与检察文化宣传相融合,在元宵、端午、中秋等中国传统佳节,邀请各族群众到本院开展“我们的节日”诵读革命诗词、表演非遗鹿儿戏、唱山歌、猜灯谜等民俗活动,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检察履职为途径,坚持系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结”
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各族群众安全感。2022年至今(以下时间同),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11人,依法提起公诉436人。该院张某辉专案组荣立集体二等功,第一检察部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份,采纳率100%。成功办理我市首起被家暴妇女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法院依法判决,有力保护各民族妇女合法权益。
坚持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打造“聚·检+”检察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工作品牌,着力提升高质量检察履职。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66份,采纳率、整改率均达100%。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履职,落实“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督促整治耕地“非农化”,全力保护国家耕地红线。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督促修复还原绿色生态。结合办案依法对危险作业行业违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以强化宣传为载体,坚持搭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桥”
充分利用统战基地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党旗领航检徽亮”“学党史、践初心、办实事” 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以及民族文化与检察文化、检察宣传深度融合,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
加强法治宣传走进民族村,结合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深入各镇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讲、法治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把检察能动履职与民族团结进步融会贯通,推动检察服务民族团结进步深入各民族群众,加强交往、交流、交融。
充分利用本院“两微一端”互联网、抖音等融媒体平台,设置检察服务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利用壮族“三月三”等民族节日,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检察服务民族团结进步成果展示,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人民至上为初心,画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

坚持在乡村振兴中彰显检察担当,与该院定点联系村加强检村党建共建、法治进村、基层调研等工作,协调落实建成村级道路桥梁、加强耕地保护、落实人饮安全巩固提升等基层基础设施。结合检察服务企业,助力引进乡村产业促发展,帮助各族群众脱贫致富。结合检察办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践行人民至上中彰显检察担当。进一步加强12309检察服务数字化建设,受理97件群众信访均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达双100%。落实群众信访首办责任,化解率100%。深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咨询+N”多元化检察救助模式,建立各民族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机制,对因案致贫等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人文关怀。
在强化公益诉讼中彰显检察威严。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公益诉讼案143件,所制发的检察建议100%获采纳并落实整改。紧盯国土国财保护、公共卫生安全、英烈保护、妨害公共安全等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结合办案依法追缴国有财产,保护社会公益。
以创新发展为目的,坚持护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籽”
创新深化该院“七彩心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组建“七彩营”未检特色办案团队,全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四维立体模式”。深化“七彩心桥——‘未’你而来”“检爱护苗”等法治进校主题活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等工作,将革命传统教育、民族团结进步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合,推动形成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法治风尚和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加强侦查协作,提升办案质效,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会同公安机关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享大数据资源,提升民族地区刑事办案质效。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深化侦查监督与检侦协作配合,增强监督成效,确保办案质量。
加强研学互动,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监督评议等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创新“线上”普法模式,自编自录“检务公开法治课堂”,制作法治课件300多张发放辖区各镇和单位、企业、学校等。邀请各族群众走进检察院开展“检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以直观的视察体验,拉近检民距离,让法的标杆牢固树立在各民族群众心中。
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紧紧围绕以法治为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坚持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检察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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