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代表的是检察机关的形象,必须规范严谨,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瑕疵,只有规范严谨的法律文书,才能体现法律的庄严与权威!”
这是一名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人员对法律发自内心的一种崇敬。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李玲,从入职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起,就对法律文书有一种特殊感情。
多年办案一线的锤炼,使她在精通各项办案流程的同时,也收获了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法律文书制作大赛二等奖的荣誉,成了院里公认的“文书控”。
被任命为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后,李玲肩负起对全院案件流程与案件质量实施监控的重要职责。秉承一贯以来对法律文书的高标准严要求,李玲对法律文书的审核特别严谨,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的笔误都不会放过。她常说“法律文书的好坏,不仅反映了检察官个人办案水平,更体现了龙圩区检察院的队伍素质与司法形象。案管办承担着法律文书审核的职能,就一定要守土有责,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形象!”
“小吴,这个扣押财物、文件清单填写不规范,应该把扣押物品的具体特征写清楚……”。
“林科长,某某案的起诉书排版太紧凑,不符合规范法律文书的要求,建议修改后再送案……”
一些年长的检察官对文书新规范适应较慢,李玲不仅时时温馨提醒,还一遍遍地帮着修改完善……
一些新进入检察队伍的年轻人,法言法语总不够规范,李玲则专门开设“辅导班”,悉心教导……
为了法律文书的完美,李玲每天通过流程监控审核每个案件的法律文书,及时反馈,还制定了文书错误定期通报、文书质量评比等制度,对各业务部门进行排名。在检察内网,李玲专门开辟了优秀法律文书展台,为大家树立学习的标杆。每个季度的业务分析会,李玲在分析通报案件流程和质量情况的同时,总会针对法律文书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门的剖析总结,提醒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努力提高全院法律文书的规范化水平。
平淡中见执着,细微处见真功,这是追求完美的“文书控”对检察事业的另一种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