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疫情防控期间涉嫌妨害公务的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审查查明
2020年2月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泉罔顾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驾驶小汽车强行冲过新地镇某村组的防疫值守卡口。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到该村传唤李某泉接受调查时,李某泉拒不配合执法,并以暴力方法对公安民警实施攻击,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案件发生后,龙圩区检察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关键证据。
3月2日,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区分局向龙圩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泉。
龙圩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并迅速全面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泉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检查,驾车强行冲卡后又拒不配合公安民警执法,并对民警实施攻击,已涉嫌妨害公务罪。3月3日,龙圩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泉。案件审查批捕仅用1天时间。
龙圩检察依法批准逮捕一名涉嫌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嫌疑人
2020-03-03 18:03: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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