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砸窗盗窃车内物品案,抓获一名刚满18岁的犯罪嫌疑人,审查过后,竟牵出近半年来一系列连环砸车窗盗窃案。
案情回顾
因犯盗窃罪被释放出来的程某,无一技之长且身无分文,走出监狱后又重操旧业。2020年12月某天,其窜到云南省某市某二手交易市场停车场处,用螺丝刀砸车窗的方式,将一辆小汽车盗走。同年12月下旬至1月,程某来到广州市,趁夜色对停放在该市某道路两旁的小轿车,以同样作案手段砸车窗盗窃车内现金、手提包等物品。屡次得手后,其又于2021年1月下旬至2月,以同样作案手段,先后来到广东省某市、贵州省某市、广西梧州市等地流窜作案,分别盗窃所得小轿车二辆,砸车窗盗窃车内现金等物品数额巨大。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239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经检察官对其加强法治教育后,仍拒不认罪认罚,遂依法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经法院依法审理查明事实后作出判决:被告人程某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1.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切忌乱放;2.不要将皮包、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3.停放好车辆记得拔钥匙锁好车门,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给您的财物和爱车造成损失。
法律知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审核:李伟兴
撰稿:谭鉴溪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卢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