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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01-05 11:11: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21年,龙圩区人民检察院院在中共梧州市龙圩区委坚强领导下、区人大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法制社会建设,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今年以来(以下数据同),我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和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中,以集中学、部门学、夜学班“三学”形式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会议1次。组织全院各部门,通过部门学习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1次。开设夜学班,弥补因白天工作无法安排学习的空档,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专题讲座1次。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全市政法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和梧州市检察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电视电话会议。通过学习我院全体干警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和重大意义,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以此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的方向标。
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落实中国、广西法治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纳入全院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党组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逐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院干警作表率。
        我院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加强信访维稳与矛盾化解。深入开展高检院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专项活动,确保对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回复”。受理群众信访15件,检察长办信4件,检察长接待信访1件,检察长包案2件。受理司法救助申请4件,落实救助6件。
我院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落实检察听证新模式,对不起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案件,由检察长主导听证,实现检察听证常态化。建立包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听证员数据库,每次随机抽取组成听证组,落实听证程序。先后举行公开听证22件,同比2020年同期上升72.7%,不公开听证6件,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我院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压实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责任,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上报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况4条,无干警被通报批评或违法违纪情况。积极争先创优,我院荣获国家级表彰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人;自治区级表彰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 11人(次);市(县)级表彰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34人(次)。其中:我院荣获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16-2020年度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我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4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广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以及 “梧州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重点办理辖区内日益多发的网络诈骗、毒品犯罪、团伙犯罪等刑事犯罪活动,有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1月以来(以下时间同),受理审查批捕357人,经审查后依法批捕198人,不批捕163人;涉嫌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共95人。受理审查起诉324人,经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364人,不起诉25人。全力投入自治区挂牌的京唐路涉黄治安乱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等涉黄犯罪,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综合治理,共批准逮捕涉黄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13人,全部取得有罪判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量刑建议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5.42%。
       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精神,协助市院加强对黎健坤等51人涉黑组织系列犯罪案件、黎意斌等12人涉黑组织系列犯罪案件等牵涉案件的后续办理工作,对从中发现4名漏犯进行追诉。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个行业领域整治取得了积极进展。办理帮信、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信息领域案件42件60人,批捕9件19人,起诉5件12人;审查批捕非法采矿罪案件1件4人,受理非法采矿审查起诉案件5件8人,起诉2件5人。
(二)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着力打造七彩未检特色品牌
        2020年至今,我院在全区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中着力打造“七彩•未检”特色品牌,将未检工作七项主要职能融入“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彩虹和七个寓意,进一步加强“七彩•未检”专业化、多元化、规范化、社会化“四化”建设,重点打造七彩“四心”工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四大立体模式”,多措并举推动“七彩•未检”特色品牌持续创新发展。
        打造七彩连心工程,构建法治进校园立体互动模式。进一步加强检校共建,创新法治进校园“菜单式”选课,从个案预防延伸到普通预防,制作贴近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产品,构建突出重点、辐射面广、形式多样的检校互动普法立体模式。我院联合心理辅导专家对22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对14名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结合常态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办案中凸显的农村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性教育缺失等问题,将“我的身体我保护”系列防性侵法治讲座传授到乡村学校、“麻雀小学”等,最大限度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我院包括检察长在内的11名员额检察官全部担任辖区内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春季开学第一课”、“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六一主题活动、“史润春蕾、法护成长”党史检史进校园、“暑期安全教育”进乡镇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12次,其中“彩虹姐姐护未队”系列活动深受师生欢迎,派发法治宣传资料近3000份,惠及5000多名师生。
       打造七彩暖心工程,构建精准救助融合保护立体模式。加强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直系亲属等司法救助,重点关爱留守儿童、贫困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人次共17万元,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心理辅导、情绪疏导等20余人次。我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追诉被告人胡某猥亵儿童漏罪,并对于被告人当庭提出的立功量刑情节,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在庭上有力举证。即使在被告人零口供的情况下,我院也准确把握证据审查判断标准,最终法院采纳了我院公诉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胡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脱政治权利五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我院还通过心理救助、司法救助、协调转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多元救助方式,定期回访追踪,帮助林某甲、林某乙回归正常生活,并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护意识,实现对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打造七彩贴心工程,构建一体化帮教救护多层联动立体模式。从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等领域统筹发挥未检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多维度检察服务。着力关注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安全。我院牵头公安、教育、文体旅游等部门联合开展“关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部分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开展联合执法监督,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液化气经营点长期在闹市中无证经营,严重危及周边学校安全等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乡镇的液化瓶装燃气安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同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及时回复。二是加大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力度。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我院联合人民监督员对3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并对相关部门在社区矫正活动中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得到迅速整改并及时回复。三是探索开展监护权检察监督。为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制定《“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运用“附条件不起诉+训诫+督促监护”多维度教育挽救体系,既促使他们回归社会,也督促其监护人更好履行监护职责。今年,我院对一名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邀请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学校代表参加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暨训诫教育会,并向监护人发出梧州市检察机关首份《督促监护令》,引导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学习,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切实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难点问题。
       打造七彩同心工程,构建社会化综合保护网络立体模式。继续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检察服务+N”帮教模式,进一步构建“检察官+团干+司法社工+专业志愿者+家庭”工作方法,积极联合城区未保委和相关单位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后对6名拟作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邀请司法、妇联、共青团、律师协会等相关人员担任听证员,对涉罪未成年人联合进行考察帮教,发表听证意见,均同意我院的不起诉决定;同时,与梧州市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合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实施帮教救护,有效促进涉罪未成年人积极改造,也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三)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深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6件,监督撤案1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诉16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8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01人、不起诉7人。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认真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工作,共筛查案件1820件,发现公安机关批准和法院直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1件;排查重点案件1件、存疑案件1件、问题案件1件,均已落实整改。核查检察财产刑执行案件62件107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已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的涉黑恶案件7件34人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深入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共检查4件4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执行活动巡回检察常态化,对镇司法所监管社区服刑人员38人进行巡检,督促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做到一人一档单独成册。三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6件,经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3件,已获回复并采纳。进一步加大行政检察宣传力度,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受理行政监督案件2件,均为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收到回复并采纳。
(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全力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向区委汇报检察工作重要事项,认真发挥检察职能助推我区“四年三工程”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积极配合联合执法,认真查办相关案件。深入企业、园区、非公经济等调研,检察助力解难题。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巩固拓展检察服务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新选派2名干警分别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克服经费困难,积极损资帮助定点联系的大坡镇坡头村加强法治宣传、村务公开、政策宣传以及修复水毁浮桥、节日慰问等工作。同时,在我区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主动融入检察元素,加强服务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调研走访挂点联系的民营企业,了解企业诉求,立足检察职能,助力解决难题。邀请工商联、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诚心诚意听民声,我为民企办实事”主题开放日活动,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4人、起诉7人,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9件15人。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审慎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8人。
(五)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社会公益,守护优美生态环境
       通过紧盯群众关切重点领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探索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公开送达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职。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7件,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7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诉前磋商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收到回复并获采纳3件,1件正在整改期。
       重点保护生态环境,着力守护绿水青山。一是助推清除网箱养殖,再现美丽浔江。对我院在履职中发现龙圩镇四合村水域内存在较大规模无证养殖网箱,可能污染河流生态环境问题,及时与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诉前检察磋商,建议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养殖网箱进行整治、拆除。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组织专项整治清理行动,共拆除违法养殖网箱共67000平方米。二是助推苍海湖水葫芦清理,重现美丽苍海。面对水葫芦大面积蔓延影响苍海湖生态环境情况,我院通过调查取证,确认公共利益受损的事实。以召开案件听证会的形式,听取行政机关、社区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的方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听证会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共出动179人次,打捞船33合班,清理湖面面积约1850亩,清理水葫芦1044立方米,重现美丽苍海优美景象。三是助推打击非法采砂,保护矿产资源和下小河生态环境。针对近年来辖区下小河流域非法采砂现象严重问题,通过“一案三查”:一查非法采矿行政相对人是否犯罪行为,二查是否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三查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三管齐下,保持办案力度,增强办案效果。共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开展对非法采砂执法行动4次,清理抽沙泵、抽沙管等工具一批。我院并对李某某等四人非法采砂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某等四人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承担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和环境修复费用30万多元。四是制定形成机制,助推环境保护常态化。我院与龙圩区水利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共同签发《关于建立治理河道采砂和河道安全会商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发挥河长制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辖区江河湖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职责,保护好辖区的绿水青山。
         聚焦民生热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我院对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发现各乡镇存在较多流动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大多数摊贩未办理健康许可证,无防尘、防虫等设施,卫生状况较差等问题,我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诉前磋商,提醒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治,用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稳妥开展外领域,力求取得办案实效。一是对辖区内的英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故居进行全面的排查,继续寻找案源线索,共摸排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对发现辖区内革命烈士纪念碑碑文模糊不清、破坏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气氛和环境等问题,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进行诉前磋商,建议行政机关及时采取修复等措施保护好英烈尊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二是主动与龙圩区城管局、市场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辖区内乡镇液化瓶装燃气经营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存放报废气瓶等问题与行政部门进行磋商,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完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力度。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违规液化气经营、存储点4个,扣押过期、报废液化气瓶83个,维护辖区燃气领域公共安全。
(六)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全面推行检务公开,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是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多次参与送法进村镇、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等工作。共接待基层群众来访3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二是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3次,共邀请近50人次的各界代表走进我院了解检察工作。三是大力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建设,通过“两微一端”互联网等搭建“检民快车道”,及时办理群众诉求。共发布程序性信息394件,重要案件信息20件,终结性法律文书145件。四是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宣传稿件获市级以上传统媒体采用68篇,其中自治区级发表40篇,中央级发表8篇。我院官方“两微一端”、互联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088条,其中“今日头条”发布197条, 抖音发布视频19条,微信公众号总阅读量6.2万多次;共编发原创微信132篇,其中获自治区级采用70篇,市级采用64篇。检察调研论文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10次。
四、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院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实践中全力助推支持,在创新中服务、推进法治发展,全院干警团结拼搏、奋发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认识到其中还存在着不足与差距,主要是:一是“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业务重心依然向刑事方面倾斜,但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          二是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保护工作相对分散,未能形成合力。上述情况导致未检工作职能发挥在广度、深度上提升受到限制,需要进一步统筹。三是对已向公安、法院发出的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立案监督决定书等的跟踪督办、整改反馈工作不到位。对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落实补充侦查提纲情况,没能及时掌握。刑事抗诉力度不够,目前暂时没能消灭空白。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2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强化,按照我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打造“一级三城”、建设“四个梧州”的奋斗目标,龙圩区第三次党代会提出围绕全面落实“15444”工作思路、全力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梧州发展新一级”、凝心聚力建好梧州南大门的奋斗目标。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法治担当、检察担当,为全市、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检察有力履职强化服务大局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和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契合点、着力点,立足检察职能,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系列重大发展战略,更加凸显检察工作的时代价值。
(二)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推动更高层面的平安法治建设
       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创新,妥善化解基层矛盾。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高检院各号检察建议等民生检察工作,充分体现执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三)强化更新司法理念,开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
      围绕新时代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新目标新任务,强化法治思维,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创新、规范和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更加做强刑事检察工作、做优我院“七彩•未检”特色品牌工作和刑事诉讼监督,强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精准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强化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强化更高素质的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检察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进一步深化我院“党旗领航检徽亮”特色党建品牌建设,增强党建品牌效应。加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紧推动检察官业绩考评和业务核心数据体现,全面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强化智慧检务建设,推动实现新时代检察大数据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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