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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检察: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助力精准扶贫
2020-08-28 11:01: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实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近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琪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开始,梁琪检察长首先宣布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法律规定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员基本情况、询问申请人是否申请回避等。司法救助申请人及其亲属全程现场听证。
随后,听证会涉及的涉嫌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聂某某作为司法救助申请人,现场向听证员陈述申请救助的事项和理由。

        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听证会上介绍案件情况,对救助申请进行审查及调查核实情况,阐述对申请人是否应予救助及确定救助金额等具体意见和依据。
本次听证会涉及的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聂某某,是一位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本案的司法救助申请人,现场向听证员陈述其申请救助的事项和理由。

案情回顾
       2020年3月20日,被告人李某、林某、何某等人驾驶一辆无牌证银色越野小车窜到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城坦村,其中李某、林某受同伙何某等人指示,对素不相识的该村村民聂某某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受伤,当场倒地昏迷。
       经鉴定,被害人聂某某的综合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聂某某被打伤后即入院抢救,住院一个多月,出院后仍需长期进行康复治疗。聂某某家中父母均为八十多岁高龄老人,都患有严重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治疗,聂某某50多岁未婚,孤家寡人,他原本体弱多病,平时靠打零工养活自己和老父母,经精准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此次故意伤害导致聂某某头部受重创无法务工,仅靠低保收入维持生计,再加上一家三口都要长期服药,使这个贫困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和听取申请人陈述后,单独进行集体评议。经评议一致认为:申请人因受故意伤害犯罪而致重伤,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导致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一致同意对被害人聂某某予以司法救助。

        申请人聂某某听取评议意见后表示,龙圩区检察院因其遭受故意伤害、在依法起诉被告人后,决定对被害人即其本人进行司法救助,非常感谢也十分感动!不仅对他贫困家庭的生活来源提供很大帮助,更让他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信心。
       人民监督员、广西彤日律师事务所主任邱俊山在代表听证员集体发表评议意见时表示,龙圩区人民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刑事被害人权益保护,对因案致贫当事人及时予以司法救助,检察发力助推脱贫攻坚,既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力度和温度,同时也通过公开听证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起到很好示范作用。

        梁琪检察长在听取听证意见后表示,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吸收评议意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同时注重借鉴、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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